《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强调了“以经济体制改革为牵引,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的指导思想,明确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基本原则、“提高人民生活品质”的发展目标和“健全保障和改善民生制度体系”等重大举措,特别是首次提到了推动“国家治理和社会发展更好相适应”,在注重改革引领性、前瞻性、系统性和协调性的同时,非常鲜明地突出了不断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向往这一改革初衷和发展目的,必将有力促进包括残疾人事业在内的社会事业全面发展、高质量发展。
摘自:人民政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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